联盟简介
联盟章程
关于秘书处(IISO)
加入联盟

联盟背景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指出:“我们要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共同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共同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沿线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目前,我国已经与超过16个沿线国家,签署了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协议,联合7个国家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倡议。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化合作提供更多平台与机遇, 也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来自各行各业的企业共同参与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共享“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带来的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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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主持会议传达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强要求,要立足更高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桥头堡。

    上海市吴清副市长在第三届“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致辞中指出:2019“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共创产业美好未来”为主题,通过举办一个峰会、建立一个联盟、打造一套体系,高质量办好峰会,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贸、金融、产业、人文交流等领域的合作,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合作搭建共享服务平台,共商行业标准,共建业务流程,不断优化交易成本和不断提高交易效率,更好地提升和发挥上海“桥头堡”功能。



联盟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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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与“中国网+”联合30多家数字经济领域的知名机构,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核心理念,共同发起建立“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发展联盟,以促进“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务实合作为宗旨开展相关工作。

  联盟在2019年11月12日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正式揭牌成立。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原部长李肇星,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上海市经信委及商务委相关领导等到会并见证联盟揭牌,1500多位各国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工商界代表等嘉宾出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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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概述


  联盟是由从事开展“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的各行业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自愿组建的,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开展业务活动的开放式、非营利性的自发组织。

  联盟旨在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促进“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发展;基于联盟成员共识,形成“一带一路”数字经济领域相关标准、规范和准则;深化联盟成员间合作,共同拓展国内外业务;构建 “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服务平台;反映联盟成员诉求,维护成员利益;倡导团结、奉献、创新精神,为支撑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做出贡献。

  联盟接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联盟秘书处设在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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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1+2+X)


即一套体系,两个平台,X场活动


  建立一套“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信息产业标准体系。在联盟成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相关领域的行业标准,业务规范以及商业准则。为“数字丝绸之路”的互联互通提供保障。

    打造“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服务平台以及“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两大平台。充分结合线上和线下的平台资源优势,为数字经济企业拓展“一带一路”业务提供市场需求、合作渠道、支撑服务等一系列核心资源,提高“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质量。

  开展X场专业化的行业主题活动。联盟下属各领域专业理事会不定期举行各种主题会议、研讨会、洽谈会、培训、讲座、考察、咨询等“一带一路”企业合作系列活动,推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领域的务实合作,扩大“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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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资源


  联盟下设超过十个专业理事会及超过十个专家委员会,总成员规模达1000家企业以上。专业理事会由各领域龙头企业、行业领袖、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运作,专家委员会组成员由超过100名各领域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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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理事长单位权益


权益一:行业资讯、联盟内部数据及合作资讯

有权加入专业理事会微信群和联盟理事长微信群

有权获取联盟提供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最新要闻、行业动态、政策信息

有权获取国内外市场信息及合作机会,副理事长单位有权优先于常务理事单位、普通会员获得资讯,并享受重大项目对接服务


权益二:商务交流活动

有权获得会议演讲机会3次

有权获取活动中资料

有权参与活动中材料宣发

有权享受联盟组织的讲座与培训费用5折优惠

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及会议,在重要嘉宾席位就座


权益三:联盟专业服务

有权享受信息产业相关系列政策服务,包括政策解读、项目申报咨询、重点项目推荐

基于联盟专家委员会资源,有权享受联盟在市场推广、人才、语言文化、国际通信、诚信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资源对接以及服务费用优惠

基于联盟专家委员会资源,有权享受联盟在法律与维权、科技金融、数字证书、长三角合作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资源对接及服务定制化


权益四:荣誉颁发

企业、单位有权获得联盟颁发的“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铜牌

企业、单位负责人担任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发展联盟副理事长,有权获得副理事长证书

企业、单位有权获得联盟颁发的“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发展联盟专业理事会理事长单位”铜牌



常务理事单位权益


权益一:行业资讯、联盟内部数据及资讯

有权加入专业理事会微信群

有权获取联盟提供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最新国家要闻、行业动态、政策信息

有权获取国内外市场信息及合作机会,常务理事单位有权优先于普通会员获得资讯


权益二:商务交流活动

有权获得会议演讲机会1次

有权获取活动中资料

有权参与活动中材料宣发

有权享受联盟组织的讲座与培训费用7折优惠

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及会议,嘉宾席位就座


权益三:联盟专业服务

有权享受信息产业相关系列政策服务,形式包括政策解读、项目申报咨询、项目申报咨询

基于联盟专家委员会资源,有权享受联盟在市场推广、人才、语言文化、国际通信、诚信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资源对接以及服务费用优惠

基于联盟专家委员会资源,有权享受联盟在法律与维权、科技金融、数字证书、长三角合作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资源对接及服务定制化


权益四:荣誉颁发

企业、单位有权获得联盟颁发的“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发展联盟常务理事单位”铜牌

企业、单位负责人担任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发展联盟常务理事,有权获得常务理事证书



理事会



      联盟秘书处常设在上海市信息产业国际合作发展中心(原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秘书处主要职责是制定联盟发展战略、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理事会和专家委员会、建设与运营联盟重点项目与活动,开展联盟日常事务与成员管理。


部分重点项目与活动:

“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一带一路”国际业务平台(www.streamlineassist.com)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会议室

“一带一路”国际数字签名互认平台

“数字丝路”产业发展白皮书


秘书处人员:


李凝

上海市信息产业国际合作发展中心(原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主任,“一带一路”信息产业联盟秘书长,曾任上海信息化发展研究协会秘书长,美国Outsource World高级顾问。李凝先生在信息产业咨询与国际产业合作拥有超过15年的专业经验,成功参与建立和运作了多个信息产业基地并策划举办了一系列信息产业国际会议。李凝先生致力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信息产业的发展研究和产业落地,是中国信息产业平台化国际合作的先驱者。



易天

上海市信息产业国际合作发展中心(原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副主任,上海实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主任;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邀讲师,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创业导师,在百联集团、张江创星园、机器人产业园、泰迪活力小镇、国家(烟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诸多智能科技、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器、园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拥有丰富的国内产业地产经验和国际化商业视野。



联盟理事单位


中国网+ (理事长单位)

鸿之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常务理事单位)

上海美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常务理事单位)

5G物联网产业联盟(理事单位)

IT share(理事单位)

第一财经(理事单位)

慧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理事单位)

茄子(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理事单位)

上海交大百年财富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单位)

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上海凌巴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理事单位)

上海浦东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院(理事单位)

上海软件对外贸易联盟(理事单位)

上海软件园(理事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理事单位)

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上海市人工智能技术协会(理事单位)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理事单位)

上海文化贸易语言服务基地(理事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知识产权分会(理事单位)

中海联通国际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理事单位)



专家委员会


长三角合作专家委员会

研究智库专家委员会

科技金融专家委员会

数字签名专家委员会

媒体传播专家委员会

市场咨询专家委员会

文化交流专家委员会

国际通信专家委员会

产业融合专家委员会

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

职业技能专家委员会



专业理事会

人工智能专业理事会

智能制造专业理事会

物联网专业理事会

智慧城市专业理事会

生物科技专业理事会

金融科技专业理事会

物流科技专业理事会

云计算专业理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发展联盟(ICT Belt and Road Union,以下简称“联盟”或“BRU”),由“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信息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研究单位、传统行业代表企业共同组建,旨在加强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形成国际化、市场化、常态化协作机制。
第二条 联盟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自主自愿的原则,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宗旨,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发挥信息产业功能,彰显数字经济优势,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促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绿色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共同促进相关产业关系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配置,共同打造数字丝绸之路,共创产业美好未来。为区域经济
繁荣与世界和平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条 联盟总部所在地设在中国上海。
第二章 基本职能
第四条 搭建开放合作平台。联盟致力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企事业单位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建立运行机制,推进项目合作,促进参与联盟的单位间多边合作,加强资源整合、渠道融合、优势结合、信息聚合、营销配合,推动人员互访、技术互学、经验互鉴。联盟将搭建国际规则、行业标准、业务流程等全球共识协作机制。
第五条 促进互助协作交流。在广泛征询联盟成员意愿的基础上,组织联盟成员互访活动,加强联系,增进了解,交流业务,探讨合作;组织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国际合作论坛、高端对话等活动,聚焦共同关注问题,开展平等协商研讨;组织业务研讨、技术培训,适应业态变化,联手应对挑战。
第六条 创新开展务实合作。加大规则、标准、流程合作,本着自愿协商原则,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成员单位提供内容、产品、技术、运营、市场、品牌、金融等服务。帮助成员单位更直接、便利地进行业务合作,支持成员单位在规则、标准、流程等方面开展合作,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加大技术合作,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针对数字经济尤其是产贸融合的前沿技术、业态、模式,组织专题活动,提供专项服务,开展合作研究,提升技术水平。
第七条 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信息产业优势,围绕共建“一带一路”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信息收集、问题调查、政策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联盟由单位会员组成。会员需具备如下条件:(一)自愿加入联盟;(二)拥护联盟章程;(三)在本国和地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第九条 联盟设立理事会,由共同发起会员单位、特邀会员单位担任理事单位,负责决策联盟发展的重大问题;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由发起单位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担任,负责召集理事会议和工作协调会议,沟通协调、督促落实联盟重大工作事项等。理事会任期为4年。理事会设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担任,任期4年。
第十条 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联盟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负责联盟日常运转、经费筹措、活动开展、理事会决策执行等工作。
第十一条 联盟会员入会采取邀约制。联盟授权秘书处承担相关工作。对符合会员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由秘书处发出邀请,企事业单位填写相关入会材料即可加入。会员加入情况,秘书处应及时向理事报告。
第十二条 联盟会员如主动退出,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秘书处;会员退出情况,秘书处应及时向理事会报告。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 联盟会员有以下权利及义务:(一)会员权利:获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参加年会、论坛等联盟活动;接收联盟简报等材料信息;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会员义务:遵守本章程;积极参加联盟活动;维护联盟权益和声誉。
第四章 运行机制
第十四条 联盟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年会,巩固加强已有合作关系,研商做大合作增量措施。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联盟不定期举行理事会议,研究联盟发展的重大问题。经与会理事协商,理事会可提出相关指导性倡议,供联盟会员参考执行。
第十六条 联盟为会员提供如下服务:(一)组织合作交流活动。组织会员互访、参访活动,组织年会、主题论坛等会员活动;组织签订双边、多边合作协议。(二)提供信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设网站、移动端共享平台,为会员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和功能服务。(三)推进会员资源共享。建设“一带一路”数据库向会员开放。(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全球信息产业政策、规范和标准制订等国际事务。(五)订制专业培训项目。根据会员单位共性需要和普遍意愿,在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传播营销等方面,由联盟分地区、分主题、分时段设置专业课程,组织专题培训。(六)设立“一带一路”优秀单位奖。围绕服务品质、产品质量、市场成长、技术创新等方面设立奖项,由会员单位协商推举专家评委,明确评选标准、保证评选公正。力求将奖项办成具有国际影响的“一带一路”优秀单位奖。(七)根据联盟会员需要,提供其他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联盟秘书处。
第二十条 本章程为中文版,英文版章程为中文版的翻译文本。若中、英文版章程存在歧义,以中文版为准。



关于秘书处:

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成立于2006年7月,是一家全市性、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活动的非企业法人组织,中心一直致力于推动信息产业国际合作,开展信息产业国际合作标准研究与行业咨询、建设数字经济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技术与服务外包业务市场服务、建立信息产业联盟、提供信息产业国际合作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合作交流及其它与信息产业相关的社会服务。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深化,中心自2015年起推动信息产业与 “一带一路”深度融合,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转型成为我国“一带一路”信息产业领域的专业智库与平台,为国内外相关政府部门及知名企业提供关键决策支撑,连续多年发布“一带一路”产业白皮书,主办“一带一路”相关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同时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作为秘书处单位牵头联合三十多家国内外知名行业机构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信息产业发展联盟,促进国际数字经济产业合作落地,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及原国家外交部长李肇星见证了联盟的成立,目前联盟成员已经突破1000家企业。



秘书处人员:


李凝

上海市信息产业国际合作发展中心(原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主任,“一带一路”信息产业联盟秘书长,曾任上海信息化发展研究协会秘书长,美国Outsource World高级顾问。李凝先生在信息产业咨询与国际产业合作拥有超过15年的专业经验,成功参与建立和运作了多个信息产业基地并策划举办了一系列信息产业国际会议。李凝先生致力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信息产业的发展研究和产业落地,是中国信息产业平台化国际合作的先驱者。



易天

上海市信息产业国际合作发展中心(原上海市信息服务外包发展中心)副主任,上海实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主任;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邀讲师,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创业导师,在百联集团、张江创星园、机器人产业园、泰迪活力小镇、国家(烟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诸多智能科技、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器、园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拥有丰富的国内产业地产经验和国际化商业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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